当前页面:
首页-
创业政策 -
详情

关于申报2019年第一批山东省技术创新项目的通知

2019-03-30


 

山东省技术创新项目


各区县经信局、高新区科经局,有关单位:

现组织申报2019年山东省第一批技术创新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重点

符合《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和《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紧紧围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重点支持以下五个方面:

1、聚焦重点行业新旧动能转换。主要包括高端装备制造、高端化工、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新能源新材料、海洋产业、医养健康等行业,以及《中国制造2025山东省行动纲要》重点行业,聚焦“四新”促“四化”;

2、聚焦关键共性技术研发。按照工信部《产业关键共性技术发展指南(2017年)》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对行业有重要影响和瓶颈制约、短期内亟待解决并能够取得突破的产业共性关键技术;

3、聚焦质量关键共性技术的研发。制约我省工业产品质量提升的关键共性技术;

4、聚焦区域创新布局。围绕新旧动能转换综合试验区,山东半岛自主创新示范区,突出区域产业特色,依据产业集群和产业链条,攻克核心技术,提升创新水平,增强区域经济发展的内生动力;

5、聚焦以企业为主体的产学研合作。以项目为载体,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大力引进大学和科研机构高层次人才,实施融合创新。

二、申报方式和时间

1、报送方式。山东省技术创新项目实行网上申报。申报企业可登录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电子政务综合服务系统(http://124.133.230.226:8080),点击“我的应用--业务系统入口--山东省技术创新项目申报管理系统”,填写《企业基本信息表》、《项目基本信息表》和《山东省技术创新项目申报书》(申报书上传时须为PDF格式),操作指南在“通知公告”栏查询下载。各区县经信局、高新区科经局对所辖企业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后,通过系统报送至市工信局。

2、申报时间2019年3月25日至4月7日。请严格按照时间进行申报,逾期申报系统自动关闭。

3、计划下达。市工信局对通过县区初审的项目进行网上审核后,将审核通过的项目上报省工信厅。省工信厅组织专家对技术创新项目实行评审,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研究确定项目计划,并通过网站下达。市工信局将通过网站下达红头文件及计划表。

三、申报要求

1、各县区经信局、高新区科经局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项目申报和遴选,并对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查,在规定时限内上报。

2、企业对申请项目的研究开发费应单独核算归集,做到科学规范,以便享受加计扣除等优惠政策。

3、在项目申报和实施过程中企业如有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侵犯知识产权等不良信用行为,一经查实,取消项目申报和其他工作承担资格。

四、注意事项

1、为保证顺利申报,建议浏览器使用火焰、谷歌、360极速模式、IE10及以上版本。

2、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电子政务综合服务系统为综合服务系统,整合化工产业安全生产转型升级、技术改造、节能环保产业统计、企业技术中心、单项冠军申报、资源综合利用管理等系统,凡企业使用过其中一个系统的可以直接使用同一账号密码登录,不需重复注册;否则,需要注册登录。

3、如企业已注册使用过,账号、密码丢失的或在申报系统使用中遇到问题请拨打咨询电话:0531--82600056转8079、0531-82600056转8096、0531-82600056转8081。

4、山东省技术创新项目非技术改造类项目,资金支出中不含基本建设费用。“建设费”是指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用于构建、维修或改造科研实验相关配套设施建设发生的支出,一般数额不应过大,建议控制在10万元以内。

联系人:付守锋  韦勇智

联系电话:66605768

济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9年3月25日


 二维码logo更改后.jpg

 

 

 

©2019 CTRL 鲁ICP备09017613号-67 经营许可证编号:鲁B2-20080150号
鲁公网安备 3701020200038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