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页面:
首页-
创业政策 -
详情

关于强化产学研融合创新加快培育山东省人工智能领军企业和优势产品的通知

2019-04-19

 

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高等学校,有关企业:

为贯彻省委省政府领导关于加快人工智能产业发展的一系列部署,落实《山东省新一代人工智能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鲁工信技〔2018〕9号,以下简称《行动计划》),省里确定强化产学研融合创新,加快培育一批人工智能行业领军企业、优秀创新产品(技术)、优秀解决方案和公共服务平台,组织实施一批重点项目,推动人工智能与实体经济融合发展,形成具有山东特色的人工智能产业体系,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支持方向 

(一)行业领军企业。企业以人工智能技术、产品和服务为主营业务,2018年度,《行动计划》中所列领域产品(技术)产生的业务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达到50%以上,技术水平达到国内领先,在人工智能领域拥有稳定的研发团队,2018年度人工智能方向研发经费不低于500万元,拥有相关领域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在全国行业内具有一定影响力;在质量、安全、信誉和社会责任等方面,无不良记录;企业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呈健康发展态势。领军企业应与高校、科研院所建立长期、稳定的产学研合作关系。

(二)优秀创新产品(技术)。符合《行动计划》重点任务方向,申报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产品(技术)水平应达到国内先进,具有成熟市场模式和较好市场前景、盈利能力。鼓励和支持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合作开发新产品(技术)。

(三)优秀解决方案。企业申报的解决方案经过实践运行,能通过人工智能技术形成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或对各产业生产、流通、销售、管理等环节产生显著提升作用,并取得明显经济效益,方案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整体技术水平达到全国先进,且可复制可推广,能够对行业整体生产水平产生拉动作用。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申报的“AI+教育”解决方案,能够实现人工智能技术赋能教育,用大数据分析助力个性化教育开展,促进学习环境、教学方式和教育管理的转型升级,形成精准、个性、灵活的教育服务体系,最大限度地满足学生的发展需要,推动教育向“智能型”转变。

(四)人工智能创新项目。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建立并不断完善人工智能产业重点创新项目库,并向有关金融机构推介。企业根据自身需求,填写人工智能创新项目申报表。鼓励企业联合高校、科研院所共同申报。

(五)公共服务平台。平台应围绕人工智能核心基础及应用领域,面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2018年度人工智能领域公共服务收入不低于500万元,拥有相关核心资质、人才团队和自主知识产权等,对我省人工智能产业发展具有明显的提升和拉动作用。

二、申报流程  

各申报单位要按照要求填写相关申报书(附件1-5),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后报所在市工信部门,材料真实性由申报单位负责。

各市工信部门要做好审查和推荐工作,于2019年5月3日前,正式行文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报送文件附《项目(企业)汇总表》(附件6)一式三份,企业申报材料一式两份,邮寄请通过EMS方式,同时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

三、联系方式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科技处,联系电话:0531-86062354

省教育厅科技处,联系电话:0531-81916539

电子邮箱:kjc_sjxw@shandong.cn 

邮寄地址:省府前街1号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科技处

      附件:1、行业领军企业申报书.doc

                  2、 优秀创新产品(技术)申报书.doc

                  3、 优秀解决方案申报书.doc

                  4、 示范公共平台申报书.doc

           5、 人工智能产业重点创新项目申报表.xlsx

           6、 申报项目(企业)汇总表.docx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山东省教育厅

2019年4月11日

二维码logo更改后.jpg

©2019 CTRL 鲁ICP备09017613号-67 经营许可证编号:鲁B2-20080150号
鲁公网安备 37010202000386号